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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日期:2015-12-3 发布:苏州钢材网 来源:苏州高新区 访问:6513 频道:苏州频道 标签:

摘要:

采购目录 备注 起点金额 (一)货物类 1.一般设备 ...

采购目录

备注

起点金额

(一)货物类


1.一般设备


(1)电器设备


电视机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及其以上

电冰箱

摄影、摄像器材

不含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

影碟机

包括VCD、DVD、超级VCD等

家用空调

(2)办公自动化设备

实行协议供货

单项或批量3万元及其以上

计算机

包括PC服务器

显示器

打印机

包括多功能一体机、硒鼓

复印机

包括速印机

投影仪

包括视频展示台等

数码照相机

数码摄像机

网络设备

包括路由器、防火墙、交换机

传真机

扫描仪

电话机

包括对讲机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及其以上

碎纸机

不间断电源(UPS)

计算机配件

包括刻录机、内存条、鼠标、键盘、摄像头等

移动存储设备

包括移动硬盘、U盘、数码相机伴侣、小型数码录音设备等

(3)通用软件

包括操作系统、办公自动化、防杀病毒等通用软件

实行协议供货

单项或批量3万元及其以上

(4)家具


办公家俱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及其以上

宿舍及餐厅家俱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及其以上

学校课桌椅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窗帘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5)服装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2.网络设备

包括服务器(PC服务器除外)、工作站、磁盘阵列、加密设备、调制解调器等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3.办公消耗用品

办公用纸

包括复印纸、打印纸、速印纸、新闻纸、双胶白纸

实行定点采购

办公耗材

包括墨盒、墨粉、色带、磁盘、光盘及其他办公用纸等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及其以上

4.医疗耗材及医用试剂

集中招标采购医疗机构使用的(列入国家、江苏省集中招标的除外)

5.专用设备

包括通信设备;印刷设备;照排设备;电力设备;医疗设备、器械;交通管理监控设备;农用机械设备;工程机械;园艺机械;消防设备;道路清扫及环卫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保安设备;档案、保密设备(包括金属文件柜);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广播电视、影像设备;灯光、音响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地震设备;殡仪火化设备;电梯和起重机;炊事设备;锅炉;防汛排涝设备;节水节能设备;中央空调;质检专用仪器设备;测绘专业仪器设备;计划生育设备。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6.交通工具


汽车

小轿车、MPV、越野车、客车、皮卡

实行协议供货

专用车辆

包括工程车、工具车、卡车、消防车、警车、救护车、通讯和广播用车、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其他专用汽车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摩托车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电动自行车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船只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7.图书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30万元及其以上

(二)工程类

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基建、装修、修缮、市政、人防、交通、水利、电力、电信、绿化、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类项目

按苏高新管[2007]12号文件及其相关规定

(三)服务类


车辆定点保险


车辆定点加油


信息技术

包含软件设计开发、系统维护、信息化系统监理、安全管理等

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

物业管理

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

会议和展览服务

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

资产及其他评估

资产拍租转让

工程管理服务

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评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等

市政基础设施管护

包含排水管网养护、立交泵管看管养护、防洪枢纽小泵小闸看管养护等

生态环境

包括城市公共卫生间保洁;街巷、道路、新村环境保洁;城市河道保洁管理、绿化养护、城市节日花卉摆放等

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

保险服务

法律服务

包含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正、鉴定等服务

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

资料印刷

包括文件资料、内部书刊、信封、各种票据等印刷

单次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上

社会服务

课题研究

城市房屋拆迁

绩效评价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货物单项或批量达到50万元以上、服务30万元以上。工程从其规定。

各预算单位使用含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实行分散采购。分散采购同样为政府采购的重要组织形式,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制度的规定。

协议供货类项目

协议供货类项目单项或同批采购预算在50万(含50万元)以上的,采购人应在协议供货中标品牌型号内选择三个以上(含三个)同价位的品牌型号,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对价格和服务进行再竞争。

说明:采购单位采购“起点金额”以下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可自行采购。协议供货项目的具体情况参照苏州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协议供货栏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参照执行苏州市本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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