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日期:2015-12-3 发布:苏州钢材网 来源:苏州高新区 访问:6513 频道:苏州频道 标签:
采购目录 备注 起点金额 (一)货物类 1.一般设备 ...
采购目录 |
备注 |
起点金额 |
(一)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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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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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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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 |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及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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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冰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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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摄像器材 |
不含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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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碟机 |
包括VCD、DVD、超级VCD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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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空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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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公自动化设备 |
实行协议供货 单项或批量3万元及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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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
包括PC服务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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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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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机 |
包括多功能一体机、硒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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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机 |
包括速印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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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仪 |
包括视频展示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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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照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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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摄像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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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设备 |
包括路由器、防火墙、交换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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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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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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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机 |
包括对讲机 |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及其以上 |
碎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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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间断电源(U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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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配件 |
包括刻录机、内存条、鼠标、键盘、摄像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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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存储设备 |
包括移动硬盘、U盘、数码相机伴侣、小型数码录音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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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用软件 |
包括操作系统、办公自动化、防杀病毒等通用软件 |
实行协议供货 单项或批量3万元及其以上 |
(4)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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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家俱 |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及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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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及餐厅家俱 |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及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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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课桌椅 |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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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帘 |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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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服装 |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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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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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服务器(PC服务器除外)、工作站、磁盘阵列、加密设备、调制解调器等 |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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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公消耗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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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纸 |
包括复印纸、打印纸、速印纸、新闻纸、双胶白纸 |
实行定点采购 |
办公耗材 |
包括墨盒、墨粉、色带、磁盘、光盘及其他办公用纸等 |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及其以上 |
4.医疗耗材及医用试剂 |
集中招标采购医疗机构使用的(列入国家、江苏省集中招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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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用设备 |
包括通信设备;印刷设备;照排设备;电力设备;医疗设备、器械;交通管理监控设备;农用机械设备;工程机械;园艺机械;消防设备;道路清扫及环卫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保安设备;档案、保密设备(包括金属文件柜);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广播电视、影像设备;灯光、音响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地震设备;殡仪火化设备;电梯和起重机;炊事设备;锅炉;防汛排涝设备;节水节能设备;中央空调;质检专用仪器设备;测绘专业仪器设备;计划生育设备。 |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
6.交通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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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 |
小轿车、MPV、越野车、客车、皮卡 |
实行协议供货 |
专用车辆 |
包括工程车、工具车、卡车、消防车、警车、救护车、通讯和广播用车、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其他专用汽车 |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
摩托车 |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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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 |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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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只 |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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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图书 |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30万元及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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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类 |
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基建、装修、修缮、市政、人防、交通、水利、电力、电信、绿化、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类项目 |
按苏高新管[2007]12号文件及其相关规定 |
(三)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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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定点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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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定点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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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
包含软件设计开发、系统维护、信息化系统监理、安全管理等 |
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 |
物业管理 |
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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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和展览服务 |
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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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及其他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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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拍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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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服务 |
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评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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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管护 |
包含排水管网养护、立交泵管看管养护、防洪枢纽小泵小闸看管养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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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 |
包括城市公共卫生间保洁;街巷、道路、新村环境保洁;城市河道保洁管理、绿化养护、城市节日花卉摆放等 |
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 |
保险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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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 |
包含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正、鉴定等服务 |
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 |
资料印刷 |
包括文件资料、内部书刊、信封、各种票据等印刷 |
单次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上 |
社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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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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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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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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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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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货物单项或批量达到50万元以上、服务30万元以上。工程从其规定。 |
各预算单位使用含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实行分散采购。分散采购同样为政府采购的重要组织形式,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制度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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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供货类项目 |
协议供货类项目单项或同批采购预算在50万(含50万元)以上的,采购人应在协议供货中标品牌型号内选择三个以上(含三个)同价位的品牌型号,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对价格和服务进行再竞争。 |